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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慢慢又从戏里走了出来,没有曹烨他也能出戏,时间长短罢了。
这段恋爱持续了三个月时间,最后谁也没跟谁说分手,胡雨斯接了一场新戏,他们没再跟彼此联系,就这么不了了之。
那之后梁思喆和曹烨再次见面,是在金像奖的颁奖典礼上。
报名金像奖最佳男主是曹修远的决定,杀青宴那晚,郑寅坐在副驾驶位上,回头征求曹修远的意见,问他是要给梁思喆报最佳新人还是最佳男主,曹修远喝了些酒,坐在司机后面闭目养神,只扔了四个字给他:“最佳男主。”
按理说像梁思喆这样的新人,报最佳新人奖更稳妥一些,可既然曹修远都开了口,旁人自然没有异议,涉及到电影的事情,所有人都出奇一致地信任曹修远。
电影之外的事情全都是郑寅在操办,就连梁思喆的西装也是他给准备的,细白纹的黑西装,搭配斜纹领带,庄重又不会显得太老成。
郑寅把入围消息和西装一并带给梁思喆,“颁奖礼那天穿这身吧,”又打量着他,“头发也长了,扎起来吧,这种场合没必要挡着自己的锋芒。”
梁思喆应下来,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真的能走上颁奖台,《十三天》一年多的拍摄时间里,多半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在演什么。
但事后证明,郑寅给的建议没错。
《十三天》先拿奖后上映,在此之前,除了狗仔隔老远偷拍到的模糊照片,没有人能够从别的渠道了解到曹修远这次到底捧了一位怎样的新人出来,各种论坛猜测不断,小道消息天天流传,媒体和大众都对这位神秘新人充满好奇。
而在那晚之后,身着西装、扎着长发的少年影帝梁思喆,看上去锋利而叛逆,他站在舞台的追光下握着奖杯发言的那一幕,占据了第二天一早的媒体头条,让所有人都印象深刻。
第73章
其实去金像奖是林彦的主意,三月初他特意坐飞机来洛杉矶找曹烨。
那会儿曹烨正在中学操场上跟一群同学打篮球,正运球突围时,耳边忽然传来一声特地道的京腔:“烨子,盖他丫的帽!”他抬头一看,林彦站在铁丝网外面,劲头十足地给他加油鼓劲。
这一晃神,手里的篮球就被截走了,曹烨低骂一句,下了场朝林彦走过去,抬手抹了一把下颌正往下滴的汗,问林彦:“你怎么过来了?”
“哟,有腹肌了嘿。”林彦冲他吹口哨。
“本来就有,”曹烨去篮球场边的售卖亭里买了冰镇的汽水,付完钱转头看林彦,“来找我有事儿?”
“约你去金像奖啊,”林彦接过他递来的汽水,“我说你那个小美人挺牛啊,居然入围了最佳男主,哥不得陪着你去捧个场?”
曹烨仰头喝了几口水,放下瓶子轻嗤一声:“算了吧,明明是你自己想看他长什么样吧。”
林彦没否认他这个说法,勾着他的肩膀,捏着手里的两张入场邀请函在他眼前甩了甩:“你就说去不去吧。”
“不想去。”曹烨抬手拿开他搭在自己肩上的胳膊,走快了几步。大半年时间过去,他现在看见林彦不想吐了,但想到林彦可能对梁思喆抱有某种想法,他还是觉得有些不舒服。要不是事情发生之后林彦经常没脸没皮地凑过来找他玩,估计现在他们已经断交了,有一阵子他谁都不想搭理,只想自己待着。
“你说的啊?”林彦跟上来,“你不去那我自己去了,找人帮忙引见一下小美人还不容易?”
曹烨侧过脸看他一眼,微蹙着眉道:“你别招他。”
“你管不着,”林彦转头往相反的方向朝校门口走,还不忘捏着邀请函刺激他,“那我走了啊,上次看狗仔偷拍小美人,是挺好看的。”
“你是不是有病啊林彦?!”曹烨掉头跟过去,想要把林彦手里的门票抢过来,但林彦一看形势不对劲,拔腿跑了起来。
一前一后,一个猛跑,一个猛追,跑出校门口老远才停下来。
林彦被他追得跑不动了,气喘吁吁地停下来走了几步:“行了行了,我骗你的你还当真了?你小美人跟胡雨斯谈恋爱呢,你不知道?”
曹烨本来是想追出来抢他手里的邀请函,但闻言没再继续近身去抢,也慢了下来,喘着气问他:“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拍戏勾搭上的呗,梁思喆,是叫这个名吧?艳福不浅啊,胡雨斯那身材就是一尤物!你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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