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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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斯提着剑,走进了兰若寺周围的森林中,看起来藤蔓茂盛,但是真的要找合适藤蔓的时候,反而这不行那也不行,好半天才收集了差不多足够的藤条,期间岳斯还要打柴。
并且,看到了燕赤霞打的那两只肥兔子,岳斯觉得自己也应该打些猎物当宵夜,光有青菜是不行的,只是之前燕赤霞在森林里扫荡了一波,自己打了两只兔子,反倒把其他的野物给惊走了,找了半天岳斯一无所获,眼看天色见晚,便一手拽着成捆的藤条,一手扛着一捆新打的木柴,就要向着兰若寺的方向回去。
将走未走的时候,只听得从不远处传来“救命啊!”的呼救声,还是白天时候暂时分别的宁采臣,与那求救声夹杂在一起的,还有狼嚎声。
……
宁采臣一手举着火把,照亮前边的路,一边没了命地狂奔,躲避着身后野狼的猎杀,好巧不巧地,前进的方向正好是兰若寺的位置。
他白日里淋了雨,大半天的时间水米未进,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身上哪里来的力气,被野狼一追,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让他爆发了一波,短时间内竟然没被那野狼追上。
只是,在宁采臣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蹿出三条野狼来,呲牙咧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嘶吼,堵住他的去处,让他逃无可逃,最终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这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而是那几头野狼目的就不是猎杀宁采臣,而是将他驱赶向其他野狼设下埋伏的位置,那一声声不必要的狼嚎就是传递信息用的,在此期间它们也要尽可能地消耗宁采臣的体力。
在自然界中,体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强,狩猎者要狩猎体型比自己庞大的生物,通常要结伴行动,而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站起来的高度看起来就吓人,三四厘米的长度,放在别的地方不显眼,但是一搁到身高上却很是很明显的。
并且人的手掌结构,特别适合抓握东西,使用工具,其中就包括武器。
所以,为了成功狩猎宁采臣,这些在妖气熏染下初具灵智的野狼们便采取了合击的战术,逼迫着宁采臣不断奔逃消耗体力,最终束手就擒。
();()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不远处的树林中有人搭话,算是回应了宁采臣的自言自语。
然后只见一道剑光闪过,一头最为强壮的野狼登时化为两半,血腥气瞬间弥漫开来。
其余的野狼问到这股血腥气,却夹着尾巴逃走了,即便是逃,也逃得非常有章法,几头野狼并没有奔着一个方向走,而是四散而开,钻草丛的钻草丛,绕树跑的绕树跑,总之是挑那种人难走的路跑。
“宁兄啊,你不是收账去了吗,身上不是应该有钱的吗,怎么大晚上的不住客栈,偏偏要到这九死一生的兰若寺来?”岳斯走出树林,站在宁采臣面前,出声问到。
见到岳斯,宁采臣大喜过望:“兄台,原来是你,真是老天爷保佑,如果不是你出手,我现在估计已经被那几头野狼给吃了。”
“先不说这个,你不是有钱吗,为什么要来这里,难道是记着请我吃饭的约定,特意打听到了我因为没钱,只能到这兰若寺来过夜。”岳斯和宁采臣各说各的。
宁采臣站起身来,脸色苦闷地说到:“别提这回事了,白天的时候你提醒我说要快点走,哪怕借了你的伞,最后还是淋了雨,我的账本都被雨水浇透了,墨迹都散了。”
“我原本去那客栈收账,那掌柜的虽然不情愿,但我有账本在手,他也得认,只是账本上没有了明细,他又不认账了,让店小二把我的行李和我一并扔了出来,我身无分文,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更别提吃饭住店了,从旁人那里打听到了有兰若寺这个去处,便赶来了这里。”
“没想到刚到兰若寺的附近,就被野狼给盯上了,幸亏有兄台你出手相助……兄台,为什么你脸色这么难看?”
岳斯冷哼一声:“我告诉过伱,少年戒之在色,你是不是没有念诵谨记,并且时时依照此言行事,不然你要做的事情应当会顺顺利利的,不会这么坎坷。”
“女色?”宁采臣回忆着与岳斯分别后自己所经历的事情,说到:“兄台,我并没有近女色啊,不说近女色了,我连和女的说上一句话都没有……而且兄台你对我的告诫是在淋雨之后,那时候我的账本已经被雨水给浇透了,就算我戒色了,也于事无补啊!”
“不要在我面前强词夺理,颠倒因果关系!”岳斯说到:“总之,我让你戒色的事情你没有照做,活该你这么倒霉,仔细想想,你是不是路上瞧见哪个小娘子生得美貌,对她动心了,起了非分之想!”
宁采臣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说到:“兄台,我没有啊,郭北县街上走的女的,不说貌美了,就连年轻的都没有,我怎么可能会心动……如果说心动的话,我倒是在一个字画摊上瞧见了一幅画,画中的女子美貌异常,我有那么一瞬间喜欢上了那幅画,如果不是没钱,就把它买下来了。”
“这就是了!”岳斯一合掌,说到:“你对画上的女子动了心,就是近了女色,活该你倒霉,要账被人丢出来,找住处差点变成了狼粪。”
那宁采臣一脸得不可置信:“兄台,你这未免有点太过强词夺理了吧,只是一幅画,我只是对一副女子沐发的画感到了欣赏,你就说我近了女色,就说我活该倒霉……”
“不管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什么方式,总之就是要戒色!”岳斯拄着剑说到:“不要跟我顶嘴,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不过你来了刚好,有些东西我两只手有些拿不住,你来替我分担一些,我就大方地把收拾好的房间分出一半给你住。”
“哦。”被岳斯一顿强词夺理,宁采臣只能闷闷地应下,听说岳斯已经找好了住处,并且愿意分给自己一半住,他还是很开心的。
并且宁采臣以己度人地认为岳斯是个好人——为了不让他产生“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想法,主动提出要让他帮一些忙,并一提供住处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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