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鹰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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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遁·手里剑!”
罗辑双手突然幻化出数十只拍打翅膀的猫头鹰,随着他手掌前推,猫头鹰们卷起利刃罡风,尖叫着冲向道格和肖特面门。
“嗷嗷嗷!!”
利爪与罡风疯狂撕扯着两人的血肉,仿佛全身上下每一个痛觉感受器都被彻底激活,阵阵惨叫不绝于耳。
“鹰遁·龙卷风摧毁停车场!”
罗辑挥动手臂,顿时又是几十只猫头鹰出现在道格和肖特身边,这些猫头鹰以极快的度扑棱着翅膀,在两人头顶盘旋飞翔。
“嗷嗷嗷嗷嗷!!!”
一道肉眼可见的龙卷风呼啸出现!
白天尚未离开,夜晚也还未真正到来,天空是淡紫色,人们把此时称为魔法时刻。
傍晚的凉风轻柔的吹拂在罗辑脸上,他手上拿着个三明治,正一边吃一边漫无目的的散步,行走在哥谭的大街小巷。
今天早上的早餐大家吃的都很开心,迟钝效果消失后的劳顿本来叫嚣着要对二人复仇,但在老爷的钞能力下立即换上一副笑脸,喜笑颜开的两三口吃完那份儿童餐。
至于蝙蝠侠最后的问题,罗辑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这个疯狂混乱的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星巴克的杯子都能出现在权力的游戏里,就在第八季第四集。
有关那个幻梦的问题结束后,百特曼又给了一笔咨询费,想知道罗辑对猫头鹰法庭了解多少,而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已知信息后,罗辑给出了最后的指示。
调查猫头鹰法庭老巢的时候,多带点压缩饼干和饮用水!
蝙蝠侠对这条指示不怎么感冒,他觉得多出来的空间应该多塞两颗冰冻手雷,或者挂一把音波手枪之类的武器,而不是像春游的小学生一样用来装零食。
对此,罗辑只能说过两天有你后悔的!
他记得漫画里百特曼一路调查到了自己曾祖父的墓地,从那里进入了深藏哥谭下方的一个巨大地下迷宫,而在那里,蝙蝠侠狠狠的受了一次挫。
他迷路了,黑暗成了敌人的主场,时不时出现的利爪耗尽了他的精力,饥饿与口渴折磨的他对着空气嘶吼,头顶渗下来的水滴被他当作甘露贪婪饮下。
而这个令蝙蝠侠都迷路了的大迷宫便是猫头鹰法庭修建的。
这帮人有钱没处花,用了几百年在哥谭地底下挖了个巨大的空洞,规模庞大的迷宫尽头,藏着一个小池子,里面装的全都是最纯净的酒神因子。
猫头鹰法庭就是利用酒神因子和琥珀金制造利爪的,虽然是劣质版酒神因子,但依然令利爪获得了断头断肢也能接回来继续战斗的级自愈能力。
另外,那些最纯净的酒神因子后来是被小丑获得了,罗辑觉得这就是为什么每次老爷把小丑揍得那么狠,对方都还能拍拍屁股没事人一样站起来继续大笑。
“嘿!不想死得话就把钱交出来,还有你的手表跟脖子上挂得项链,全都交出来!”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愤怒的语气中没有丝毫慌张,这是个惯犯了。
罗辑躲在这条偏僻巷子侧边,观察了下里面的情况。
一个大汉手上拿着把略有磨损的手枪,满脸横肉,眼神凶狠,将枪口对准了面前瑟瑟抖,如同车灯面前的小鹿一样的女人。
对方一身名牌,饰品齐全,应该是第一次来哥谭,否则孤身一人这个扮相,肯定是会被淳朴核善的哥谭市民好好关照一下的。
“我。。。好。。。好,都给你。”女子胡萝卜色的头在风中飘扬,她颤抖着把遮住眼睛的丝拉开,准备把手表取下来。
“动作快点!我跟老大待会还有急事呢。”大汉旁边站着的一个体型消瘦,如同竹竿一样的人表情焦急,忍不住催促道。
哥谭这座罪恶之城从不缺少类似的事情,罗辑之前逛来逛去就是为了此刻,在他晋升为中级猫头鹰之神后,他便解锁了相关魔法。
眼下这个情形,正好能让他试下新技能!
罗辑将先前积攒的信仰之力转化为魔力,淡紫色的魔力屏障在体表流转,他走进巷内,语气带着些兴奋:“二位有什么威风尽可以逞给洒家看,何故为难人家小姑娘家家的!”
“该死!”
名为道格的大汉头也不回的怒骂一声,罗辑的声音刚传到他耳朵里,他便举枪开射,等到他视线移到对方身上时,已经有三颗子弹出膛了。
砰砰砰!
子弹旋转着冲破火舌,在道道火光中裹起劲风,颗颗撞击在罗辑身上。
作为能够在哥谭活下去的街头罪犯,道格行事雷厉风行,压根没有给罗辑交谈的机会,待到弹匣清空,才出了口气:
“怎么哥谭都有逞英雄的人了,嘛的,这两天那只蝙蝠不知道被卷进了什么事,我还想着没人打扰安安稳稳的抢点劫呢!”
“你!别愣着了,继续解你的手表。”道格继续进行他的犯罪活动。
他旁边名为肖特的同伙突然开口:“老天!这个怪物没死,他踏马的毫无伤!道格,你用的泥巴子弹吗?”
“什么?”道格转身,看向拍拍肩膀满脸无辜的罗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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